服務與協助
場地借用使用說明
電腦教室 | PBL 210 | PBL 211 | 數位學習室 | 預約場地申請 | 已申請待審核 | 使用說明
請於使用日期前一週完成預約申請。
上網查詢場地借用情況,若該時段顯示“可預約”,點選後即可填寫申請表。若為整學期課程之場地借用,請務必填寫課程碼及科目序號,依申請先後順序辦理。
列印申請表及核章
列印前請確認資料填寫正確、完整,點選確認送出後即無法自行修改或取消,若需修改或取消請電洽分機5122,俟館方處理後才能重新申請。
若尚未列印申請表即關閉視窗,可利用查詢場地借用情況網頁右上角“已申請待審核” 查找,點選課程/活動名稱後即可重新開啟申請表進行列印。
將已核章之書面申請表送至醫分館服務台辦理
線上登記預約後請務必於三個工作天內送單申請,逾時未送者將取消預約申請。
申請審核結果館方將以Email通知,若於送件後第二個工作天仍未收到Email,請電洽分機5122。
一週內之場地借用不能線上預約,請另行下載申請表,填妥核章後親送服務台申請。